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学报编辑部工作规程
一、稿件处理
1.所有稿件均由责任编辑登记、编号,录入稿件管理数据库,及时分发、周转进入“三审”(初审、复审、终审)稿件处理程序。
2.责任编辑初审、专家复审均需填写《<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>稿笺》,经常务副主编审核后,按审核意见处理。
3.对需作者修改的稿件,由责任编辑根据《<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>稿笺》填写修改意见,与原稿一并交(寄)给作者。
4.对通过审核的稿件,责任编辑要及时进行编辑加工;在稿件处理完毕后,连同《<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>稿笺》存档。
5.每期学报,只发表同一作者的一篇文章。
6.凡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者,在两年内停发该作者稿件,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。
7.来稿原则不退,请作者自留底稿,若3个月内未接到用稿通知,可自行处理。
二、稿件审查
1.稿件实行“三审”制,即责任编辑初审,专家复审,常务副主编终审。除特约稿外,所有稿件均需三审通过后才能刊发。
2.稿件登记后,由责任编辑初审。
3.初审稿件应做到客观、公正,并认真填写《<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>稿笺》(一般不超过15日)。
4.专家复审实行“双向匿名制”。送审稿件须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,送审人员不得向复审专家提供作者任何相关情况或进行任何暗示;编辑部工作人员不能将复审专家告诉作者,更不能按作者的要求送审。
5.复审专家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,了解稿件所属专业或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,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。复审专家须以科学、客观、公正的态度对稿件进行评审,并填写《<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>稿笺》。
6.审稿要求
(1)责任编辑初审
选题与内容审查:稿件是否属于本刊刊登范围,有无同类文章在本刊或其他刊物发表过,如有同类稿件是否有独到之处,内容(主题、论据、方法、结果、结论等)、结构、表达是否达到刊登的基本要求;
政治性问题审查: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表述是否准确无误,是否有涉密、泄密情况,对国家主权、涉外关系、民族宗教等问题的表述是否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,有无剽窃他人成果、抄袭别人著作等情况;
标准化与规范化审查:包括论文的编写格式,摘要与关键词的书写,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,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,以及书写规则、标点符号、简化汉字、数学公式和图表的格式等。
(2)专家复审
科学性审核:真实性,取材确凿可靠、客观真实,论文结论、实验结果忠实于原始资料;准确性,事实、数据、引文准确无误;公正性,能客观地、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和别人的工作,对实验结果如实地反映,不任意取舍,不摒弃偶然现象;逻辑性,概念清楚,论据充分,推理合乎逻辑,无自相矛盾之处;
创新性审查:内容新颖,是鲜为人知的,如果是模仿的,也应是从新的角度阐明新的问题;富有创造性,是没有人做过或没有人发表过的;及时与针对性,是正在做、即将做、刚做完事情的研究与报道;
专家复审也要进行选题与内容审查、政治性问题审查、标准化与规范化审查。
(3)常务副主编终审
对初审、复审意见进行核定,最后作出取舍决定。
7.审稿与修改意见,由责任编辑以编辑部名义与作者交流。
三、编辑加工
1.编辑加工由责任编辑负责,是对通过终审决定发表的稿件进行加工锤炼,使其从内容到形式上更适合刊物的要求,使稿件的质量更上一层楼。通过编辑加工,努力体现和提高稿件的编辑含量。
2.编辑加工的原则:精编细改,先析后改,先通读全文评估稿件的价值,形成修改设想胸有成竹后再改;有错必改,改与不改两可之间的原则上不改;改稿必须恪守文稿的原貌,保持作者的风格;若对稿件作较大改动,必须经作者同意。
四、稿件发排
1.发稿以前由责任编辑负责稿件汇编,全面审查,达到“齐”“清”“定”的要求。
齐:全部稿件包括文章,图、表、照片,中英文目次,摘要及关键词,作者简介、参考文献,中图分类号、文献标识码、文章编号,封面,版权等各项内容都齐全,没有遗漏,并统一编号。
清:稿件打印清楚,字体(简化汉字书写,中外文的注释、大小写、正斜体)规范,图、表、图片清晰,标明放置地位,没有遗漏图题、图注等。
定:稿件中的一切问题包括政治内容,科技内容,文字、图序、表序,都审查无误,一经交出一般不再修改。
2.常务副主编审核无误签字发排。
五、校对
1.校对由责任编辑、常务副主编分工负责,实行“六校”制。
一校:责任编辑负责。依据通过终审的原文校对,重点解决丢字丢句丢段、数据错误、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,图表的尺寸和位置,初步完成版面调整,检查文献书写格式及文献排序是否与文内一致。
二、三校:责任编辑、副主编各校一次。除全文校对并核查前校中提出的问题外,重点解决版面规格、目次的调整。复查图表、补版撤版的结果和标题、表题及题序,有条件时在电脑上校对,解决校对中的文字错误。
四、五校:由两名兼职编辑各校一次。通读校对全文,检查各封页,包括目次、书脊、尾注、页眉、补白、转页照应等。检查改版质量,辅以电脑校对消灭一切差错。
六校:(核红):责任编辑负责。与四校校对,看清样上尚有哪部分尚未修改的。
六校完毕后,由常务副主编全面检查清样,必要时要检查胶片,无误后签字,送厂开印。
2.校对质量标准为:一校为万分之五至万分之三;二、三校为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二(允许差错率,下同);四、五校为十万分之六至十万分之四;六校为十万分之三以内。